跳至主要內容
:::

眾聚一堂:大溪人、地方事與公會堂記憶(一)-新概念新空間

眾聚一堂:大溪人、地方事與公會堂記憶(一)-新概念新空間的封面照片
本篇所有內容,均受著作權法保護,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單位同意授權,始得利用。

一、近代空間新體驗

  試想像我們現在的社區中出現一棟特別樣式的建築,不知道可以如何運用,會是什麼感覺呢?      日治時期「公會堂」是一種隨殖民統治而來到臺灣的新概念空間,作為集會所、俱樂部和娛樂場外,主要進行地方街庄、工商產業協議、宣導、投票、展覽與競賽等多樣具有近代化意義的活動空間。想像當時公會堂中所「發生」的事件,對於使用者而言大多是未曾有過的體驗。對應當代生活來說,可能貼近我們今日對於社區活動中心的空間運用與想像。   大溪公會堂竣工落成於大正12年(1923),日治時期使用歷時二十餘年,據目前《臺灣日日新報》多篇所載,其由地方民間集資設立,官民共用的多功能場所,至少具地方集會、社會事業、產業議事、藝文教育、紀念活動及接待貴賓等功能。至今除了公會堂「洋館」原建築體仍在,其它建築、空間配置與整體園區,因應不同時期之目的和需求增減,可分為六個時期:   (一)大溪公會堂(1923-1945)   (二)戰後接收時期(1945-1949)   (三)蔣公行館(1949-1975)   (四)蔣公紀念堂(1976-2005)   (五)大溪藝文之家(2005-2015)   (六)大溪公會堂暨蔣公行館(2015-)(成為木博館公有館之一)。   「公會堂」的外觀具有特別的建築樣式。大溪公會堂的建築由一洋館、一和館兩棟構組而成,此為當時屬於「貴賓館」建築的一種特色。日本自明治維新後,吸納西洋的建築元素,最先反映在貴族的住宅(如鹿嗚館時代的貴館住宅)(註1),除了原來生活的日式住宅(和館),另興建招待客人使用的西式住宅(洋館),成為一種「和洋折衷」的住宅。明治末期至大正時代,「和洋別棟」的貴族住宅演變為中產階級的住宅形式而逐漸普及。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由大溪國小提供,是公會堂和館的影像紀錄
和館內部。來源:詳註2。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出自《新竹大觀》,該書集結新竹州(包含今桃園、新竹、苗栗)之寫真
昭和3年(1928)公會堂寫真。來源:詳註3。
  「公會堂」空間功能源自明治維新,當時作為一種傳播政經情報與宣傳新思想的公共空間,包含集會、娛樂、生產、文化、運動等。同時也是因應近代化生活,針對都市勞動者所發展出的構想,除了澡堂、閱覽、圖書、集會、演說等功能外,它也是貧民救濟制度之一,含納社會事業精神。(註4)    在昭和14年(1939)《新竹州社會事業要覽》新竹州社會事業中大溪郡在「一般機關」、「救護事業」、「醫療保護」、「經濟福利」、「兒童及妊產婦保護」、「教化」、「其他」等事業種目分類中,與鄰保館、交通援助、休憩所等一樣屬「其他」類。(註5)

二、從在臺公會堂看大溪公會堂的出現

  大溪公會堂興建的時代背景可從當時全臺的公會堂設立略知一二。 目前全臺記載中曾出現的公會堂有125座,現僅存10座,分別是臺北公會堂、新竹公會堂、大溪公會堂、彰化公會堂、鹿港公會堂、二水公會堂、斗六公會堂、臺南公會堂、新化公會堂與恆春公會堂。(註6)   首座依新功能建造的公會堂應為明治33年(1900)集資起造的基隆公會堂(第一代),而文獻記載中最後一座設置的公會堂(不算第二代公會的設置)則為昭和15年(1940)的基隆郡平溪公會堂。(註7)   在日治時期的記載中臺灣設置公會堂的分佈及數量,臺北州29座,新竹州26座,臺中州19座,臺南州26座,高雄州13座,花蓮港廳5座,臺東廳6座,澎湖廳1座。從公會堂的模規等級來看,總數中州廳級29座,郡市級39座,街庄級69座。(註8)   大溪公會堂座落於新竹州大溪郡,從上述的時期、分佈與等級來看,大溪公會堂是在全島設立公會堂的發展期所建, 且屬於頗為密集的新竹州內的中等規模公會堂。(註9)

三、大溪公會堂的起建與建築設計

  大溪設置「公會堂」之構想,最早見於1915(大正4)年報載「大嵙崁紀念公館」原定為桃園廳下即位式御大典紀念事業之一部分,預計以一萬圓建設公館於公園內,並於翌年春季臺灣勸業共進會時開館。大正4年之一萬圓可謂鉅款,當時8圓可購買1日石的白米(約為今日150公斤,較一位成人年一年消費米量略多)。(註10)   大正7年(1918),時任大嵙崁支廳長毛利誠意等49名不同行業之人士獲准設立「財團法人大嵙崁公會」。大嵙崁公會設立首要目的是為「公共集會場之設備」,此為不受表決修改的永久性目標。(註11-12)    該會財產資本額為一萬一千二百二十四圓六十五錢八厘(11224.658圓),設會長1名、理事18名、評議員60名,另於理事中設專務理事1名。(註13)   大嵙崁公會會長毛利誠意為當時桃園廳大嵙崁支廳警部支廳長,理事18位包含大嵙崁街內:毛利誠意、奈須義質、簡阿牛、呂鷹揚、王式璋、呂建邦、黃瑞鳳等七位,其他各庄有月眉庄江健臣、烏塗窟顏致雨、三層頭寮林維龍、內柵鍾會常、缺仔江次炎、埔頂趙玉牒、田心仔黃玉麟、三坑仔陸義昌、黃泥塘李養、龍潭陂魏水昌、烏樹林翁新統。   其中「承會長之命,掌理會務」的專務理事,首任為簡阿牛,第二任為江健臣。設立公會的民間參與的響應者皆可謂財力與政治關係良好之地方仕紳,大嵙崁公會應為地方警察主管號召地方仕紳支持經費的半官方組織。(註14)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毛利誠意為當時桃園廳大嵙崁支廳警部支廳長
毛利誠意寫真。取自:高木正信編(1928)。新竹大觀,頁114。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簡阿牛是該時地方重要企業家
簡阿牛寫真。取自:大園市藏(1916)。臺灣人物誌,頁135。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江健臣是受民眾信任的大溪街長
江健臣寫真。取自:高木正信編(1928)。新竹大觀,頁146。
  大正7年(1918),大溪公會堂興築費用增至五萬圓,大正10年(1921)組織名稱由「大嵙崁公會」改名為「大溪公會」,大正12年(1923)大溪公會堂落成,地址為大溪郡大溪街大溪字興南三二,該址位於大溪公園(1909年開園)內南端凸角處,建築配置為一洋一和,由外觀磚造(洋館)及木造(和館)兩棟一層樓館舍所組成,敷地三千餘坪,建築樓地板面積為138坪。   大溪公會堂的和館無疑為日人傳統生活形態的延伸,而洋館功能及風格則是受到西化的影響。洋館作為接待、起居、進餐功能,不需脫鞋;日本館則設為住宿、休息的場所。   據目前資料,雖查無大溪公會堂的建築設計者,然可從其建築風格及細節得知其為大抵為洋式風格,包含其外觀之橫飾、洋式壁體磚砌及安女王樣式的屋架形式(Queen Anne style)。(註15)    日本明治時期來自英國的孔德(Josiah Conder)(1852-1920)至日本教授建築,開展日本近代建築的英國派具歷史主義之建築風格。   他被稱為「日本建築之母」,培育一批「日本建築界的基礎磐石」,辰野金吾即是其所指定的派別繼承者。不少在臺後繼的建築設計者曾受教於辰野,因此臺灣日治時期建築外觀常見趨進「辰野風格」的展現,如臺灣總督府。此外,傅朝卿指出「臺灣日治時期有一批學校、小型公共建築及小型官宅也是磚造或加強磚造興建,建築中雖然也混用西洋歷史建築元素,卻不屬任何特定風格。」(註16)   因此,若要追究大溪公會堂的整體風格,事實上較難定義,但可從就其外觀及細節發現偏向取用英式建築元素。公會堂洋館磚牆為「平英式砌法」,「一皮皆順,一皮皆丁」,且隔層的皮、丁磚皆對準之砌法。(註17)    窗戶部分,側面磚牆有三扇「上下疊窗」,其利用槓桿原理使窗子可停留在任意高度,採光及通風效果極佳,其上砌磚為扇形的拱圈為「弧拱」。「橫帶」(又稱橫飾帶、水平帶),是英國維多利亞時期建築中常見之風格。(註18)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公會堂側面,「紅磚牆面加上橫帶」是1900年代初期臺灣流行風格
側面帶有橫飾之山牆及開窗。木博館攝。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日本受西方建築設計影響,於臺灣建築多採用西方風格
扇形拱圈。木博館攝。
  其以石材不同材質橫成水平橫帶,此起於英國維多利亞時代之建築家Norman Shaw(1831-1912)在「紅磚牆面加上橫帶」風格,日本再受其西化建築之影響。 由此,雖查無確切設計者,但從明治後期至大正時期受西化建築風格影響,我們便可瞭解大溪公會堂是一棟體現結合西洋、東洋元素的近代化痕跡。(註19)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紅磚牆面是1900年代初期臺灣流行風格
帶有橫向飾帶牆面。木博館攝。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幾何圖樣增添建築裝飾
幾何圖樣的泥塑「托座」。木博館攝。

四、1923-1945年場地使用方式

  由於有和館、洋館的兩種空間類型,官民可在此舉辦多種形式的活動,集會結社的方式也相當多元。大溪公會堂除了是一個官民皆愛用的活動場地外,也當時大溪人迎向近代化知識、體驗近代化事件,與發生具有近代化意義的活動現場。(註20) 主要依據《臺灣日日新報》記載整理:   (一)社會事業:如赤十字愛國婦人會兩支部的巡迴診療、辦理鴉片吸食舊特許者檢診等。   (二)協商議事:作為協議、評議、磋商等相關會議使用,如水利組合評議會、信用組合協議會、新竹州大溪郡大溪分會解散磋商會、業佃懇談會、信用組合協議會、戶稅賦課生產內示會、代書人組合定期總會大溪相關建設事務會議等。   (三)講演、宣導、教學:作為官方宣傳或產業生產協助,傳播宣導新知或觀念,如自治講習會、地方制度改正紀念講演會、大溪街柑橘栽培者座談會、大溪郡產米改善協助會、生活改善打合會、勅御奉讀式舉行、大溪郡街庄選舉人名簿試作會、模擬選舉、大溪街大溪俱樂部會、臺灣愛國婦人會大溪郡分會推展戰時皇民化(1938)、大溪乳兒選獎式等活動(1938)。(註21-22)   (四)宴會聚會:公會堂內本具有食泊機能,官方主辦的祝賀宴、慰勞會、送別會,或是民間的披露會、交禮會也常會選擇在公會堂內舉行。如秩父宮殿下奉迎委員慰勞會、秩父宮殿下奉迎委員舉辦慰勞會、傅祖鑑醫師的大溪醫院開業披露會、全昌堂林長春開博愛堂醫院披露宴、坂岡大溪郡守歡迎茶話會、大溪中壢間道路告竣歡迎宴等。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由桃園市立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所提供,皇民奉公會為1940年代皇民化政策下所產生的組織團體。
昭和17年(1942)皇民奉公會大溪街分會第三種訓練生修了紀念。來源:桃園市立大溪區中興國民小學。
  (五)迎賓接待:位於可俯瞰大嵙崁溪美景的公會堂,官方在重要人物遊歷大溪時也會借用公會堂做用餐的接待空間。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公會堂除了是大眾使用空間,同時也是大溪接待皇室成員的空間。
1923-1935年 大溪公會堂數次迎賓事件。來源:作者整理。
  (六)祭祀紀念:警察葬儀執行、大溪鹿田前郡守遙弔式、大溪郡忠魂碑除幕式、大溪警察殉職者招魂祭、大溪神社例祭及福仁宮酬神祝宴、林本源祖先墓祭、宗親會等。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公會堂也曾做為重要頭人喪儀的場所。
〈大溪鹿田前郡守遙弔式〉,《臺灣日日新報》,昭和11年(1936).08.05,05版。
  (七)藝術文化:根據大溪耆老李順益訪談,曾作為日治時期大溪簡易圖書館、崁津吟社詩會等活動之場所。
段落敘述相關的圖示說明:公會堂也曾短暫做為圖書館所使用。
〈大溪圖書館設備需要改善〉,《臺灣新民報》,昭和6年(1931)12.19,08 版。
  (八)競賽及展演呈現:舉凡產業組合如商業、工業、農業的展示或競賽,以及慶祝紀念活動所延伸展覽表演,如水稻競作會、香魚加工祝賀會、大溪橋落成展覽、公會堂的庭園舉辦納涼演藝會。(註23)   (九)辦公空間:1926年8月因大溪郡役所改築,將大溪郡庶務課遷移至公會堂洋館內辦理事務。   (十)觀光旅遊:從日本時代如何進入大溪街至大溪公會堂的交通路線亦可看出當時之觀光路徑。    如:臺中士紳張麗俊前往角板山途經大溪街之路線:「晴天,早飯畢,添喜、盛祥二人合往獅頭山之團,坐七時半列車南下,我與鎮江、讚元三人合往角板山之團,坐九時半列車北上,抵桃園驛已十一時矣,轉坐自動車至大溪西畔接坐輕便入大溪街,十一時半到公園旅館食便東。午后一時,一行輕【便】車二十八臺,每臺坐二人,押二人,直往角板山,而山谿野徑盤桓曲折,將到官〔宮〕之下,與昨午一行亦二十八臺輕【便】車相遇,坐、押人數亦相等,又上下馳驅,過八結,抵水流東下車,三井製茶會社工場一巡,視察製茶狀況,但因停電,機關不能運轉,只視察其規模之廣大而已。又上,車聲轆轆,抵角板山已五時矣,囑託員二人率我等一行五十四人入貴賓館宿。」(註24)   另則為北上大溪參觀桃園大圳途中停留大溪街的情況:「在桃園旅館早飯畢,八時我等一團十八人合桃園大圳指導員一人,共坐一台自動車馳經大湳、更藔腳、松樹腳、栗子林過大溪大吊橋,至大溪街下車,遊公園、公會堂,揖神社或遊市街。」(註25)   從其兩則可見,昭和年間進入大溪的旅遊路線如何取徑:   第一則中是目的前往角板山,但入大溪街亦是遊覽的必經之地,亦停留公園「至公園旅館食便東」。至角板山亦入住於當地貴賓館,實為兩處貴賓館(大溪公會堂亦算)點到點所構成的觀光路徑。   第二則的路線標的更直接指出了公園、公會堂、神社等一組觀光節點。   從日本時代開始,大溪公會堂的功能與運用方式不能孤立而論,應該結合週邊的大溪中正公園、大溪橋,以及向武德殿延伸的區域整體看待。除了「大溪公會堂暨蔣公行館」本身建物的空間變遷外,自日治時期崁津公園至今的「觀光」是過去較未關注面向。大溪公會堂座落於「十二勝」之一的公園內,公園原就是觀覽大溪的賞景點,而負有勝名的「崁津歸帆」景點使旁邊的公會堂也成為在這個觀光路徑「被看見」的風景。   同時,大溪街作為角板山「理蕃」前哨的,是前往角板山觀光的必經之途,日本時代兩地之間交通網絡已形成一個觀光路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itle

延伸閱讀

title

註釋

1. 鹿嗚館建成於1883(明治16)年東京,由英人孔德設計,為明治時代接待外國國賓的宴會場所,是日本實行西化的表徵建築。明治10年後半可稱為「鹿嗚館時代」。 2.蕭富陽等編(1997),《世紀榮光-大溪國民小學慶祝建校百週年校誌》,桃園:桃園縣大溪鎮國民小學出版。 3.高木正信編(1928),《新竹大觀》,頁51,引自:中央研究院 臺灣研究古籍資料庫。 4.王紹傑(2016),〈臺灣日治時期公會堂建築研究〉。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建築與文化資產研究所碩士論文,台北市。 5.編者不詳(1939)。《新竹州社會事業要覽》。新竹州,頁1。 6.包含原址重建或另址重建的第一、二代公會堂,記載中曾有125座公會堂。 7. 陳凱雯(2007),〈日治時期基隆公會堂之研究--兼論基隆地方社會的發展〉。海洋文化學刊,頁75-105。 8.同註4。 9.同註4。 10.查表中1915年,台北米價為1日石為8.222元。〈米價: 1707–1918 (解讀) (吳聰敏)〉,「臺灣歷史統計」網站資料。「台北米價」即為大稻埕至枋橋等5市街平均米價。檢自: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0t95Whawd6EXRhvKjnz3wo2hEYL9lLY/view 11.財團法人大溪公會於1918(大正7)年,設址於大溪郡大溪街大溪字上街三一番地。 12.臺灣總督府(1918年1月1日)。大嵙崁公會設立許可,大正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四卷地方。國史館臺灣文獻館,00006509003X001。 13.〈大溪公會評議會〉,《臺灣日日新報》,大正10年(1921)10.05,02版。 14.臺灣總督府(1918年1月1日)。大嵙崁公會設立許可,大正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第四卷地方。國史館臺灣文獻館,00006509003X001。 15.傅朝卿(2013)。台灣建築的式樣脈絡。臺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頁3-7至3-10。 16. 同註15,頁41。 17.李乾朗(2003)。臺灣古建築圖解事典。臺北:遠流出版社,頁193。 18.同註17,頁200。 19. 同註18。 20. 參考鍾永男建築師事務所,2016,《桃園市歷史建築大溪公會堂及周邊建築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規劃設計案》,頁壹-2-21-22。 21.〈大溪郡分會總會〉,《臺灣愛國婦人新報》,昭和13年(1938),107,頁32-33。 22.新竹州時報發行委員會(1938)。〈地方通信-谷郡守の御目出度〉,《新竹州時報》,002(006),175。 23.〈大溪橋落成各種餘興〉,《臺灣日日新報》,昭和9年(1934)06.16,夕刊04版。 24.張麗俊/水竹居主人日記,昭和6年(1931)12.07。 25. 張麗俊/水竹居主人日記,昭和10年(1935)10.24。